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岩土类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或综合类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注: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嘉兴大学学生公寓建设工程二期勘察服务项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2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27280平方米(包含食堂920平方米,附属用房2370平方米),地下建筑1940平方米,拟建学生宿舍约480间(其中295间四人,179间六人,6间2人(无障碍)),食堂1个。项目位于嘉兴大学梁林校区西北角。项目总投资约11905.27万元。
以上建筑面积为方案的面积,本项目报价根据此面积计算,工程面积如有调整,投标价中标后价格不予调整。
三、勘察技术要求和深度
1、技术要求
(1)本次勘察采用的勘察手段和方法的依据包括担不仅限于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将完成本项目勘察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等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
(2)勘察工作应包括:
a.查明地质现象的类别、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方案建议;
b.查明用地范围内各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查明场地岩、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计算和评价地基的承载力,为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基坑开挖和降水设计等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c.拟建场地内岩溶洞隙发育位置、形态及稳定性,岩溶发育地区,需要作物探试验;
d.查明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提供地下水类型、有无承压地下水、埋藏情况、最高及正常水位,地下水对及钢筋的腐蚀性和混凝土的侵蚀(PH值,结晶类、分解类、结晶分解复合类腐蚀物质)。分析土壤有机质含量。
e.评价场地稳定性,查明场地有无不良地质现象,分析其建筑物的影响,提出防治处理方案、意见;
f.评价岩、土的建筑适宜性,对地基评价和基础设计建议;分析基坑稳定和产生管涌、隆起现象的可能性,提出防治措施。提供土的颗粒组成、颗粒级配曲线、不均匀系数。深部承压水头和孔隙水压力。
g.提供预制桩、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桩周土极限摩阻力值和桩端土极限端承力值。提供桩尖持力层最佳方案的建议。
h.根据建筑物和构筑物基础压力,提供建议性多方案基础处理方法进行比较。
i.查清拟建场地地下隐蔽物(古墓等)或暗浜(塘)的分布情况,及充填物性质。
(3)提交资料内容:
钻孔平面布置图(1:1000)、工程地质剖面图(黄海标高系统)、钻孔桩位图、钻孔描述及试验数据、各层土的E—P曲线、静力触探和标准贯入试验成果、地基各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各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及有关数据地基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地基土物理力学性能指标一般需包括:土层名称、埋藏深度、孔隙比、天然含水量、颗粒组成、重度、塑性指数、液性指数、压缩系数、压缩模量、标贯击数、比贯入阻力、渗透系数、无侧限抗压、不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和固结快剪试验的抗剪强度指标、地基土承载力标准值等)。
提供本工程的地基处理方案。若建议采用桩基,应对所采用的桩型、桩尖特力层提出建议,并提供桩的极限端阻力、极限侧阻力特征值和变形计算参数。
如为岩质地基,需提供岩体构造特性、风化情况,以及断层或破碎带定位走向等。提供岩层等高线图(并提供电脑DWG格式)。
查明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及其危害程度,并提供不良地质现象防治工作所需的计算指标及资料。
提供地下水参数,评价地下水的作用及其影响,对施工降水可能引起周围建筑物地基沉降作出预测,并提出相应措施。
在抗震设防区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型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
提供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提供基坑降水的有关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
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及设防水位。
要求提供两组本场地的人工地震波,并以电脑文件形式提出一定间隔时间和持续时间的地震记录。
(4)其他需要完成的工作(如有):
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地质详勘报告的审查,负责回复设计质量监督站对地勘报告的审查意见。
配合施工单位对地基的验收,不得拖延施工单位组织的地基验收程序。
参加地基(基础)分部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对相关的验收资料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备注:
◆未详之处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最新版执行。
◆原位测试孔数不少于总勘探孔数的1/3。
◆为探明严重不均匀地基(如土层严重不均匀等)的范围、深度、填充物等情况,勘探孔间距按实际情况适当加密,以满足正确了解场地情况的要求。
2、施工质量
勘察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
4、其他
(1)勘察人需自行处理及平整施工现场,以达到勘察目的。
(2)水、电、住食场所及工作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3)现场生产、生活条件等由勘察人自理,有关施工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等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四、勘察单位自行负责获取符合规范的场地坐标点和水准点。
五、招标范围及要求
1、中标后,中标单位做好进场工作的准备,工期不超过25日历天(其中初勘5日历天,详勘10日历天)。
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设计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及强制性规定。
3、费用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的必要的补勘费用,费用包干,不做调整。
提交成果并图审完成后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款项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至总款项的100%(如遇学校假期,支付顺延)。
六、最高限价为6万元,报价大于等于6万元为无效标。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若投标单位为3家及以上,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低者为本次勘察的中标单位。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25年5月20日10:00整,在嘉兴市广穹路899号仁爱楼南二楼202室开标,供应商须派全权代表(具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招标期间最新的社保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出席开标。
九、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正本 壹 份,响应文件须密封投递,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盖公章。
2.响应文件按以下序列内容组成:
2.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2.4 报价单。
2.5其他资料。
十、业务咨询
进校申请通行码,技术与商务咨询,联系人信息:
陆老师 联系电话:0573-83643781,13385835930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嘉兴大学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3-83642098
凡涉及本定点择优采购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