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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工作通知

    嘉兴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平湖校区)编外工作人员招录公告

    来源 : 后勤服务中心     时间 : 2021-06-11   浏览量:

    根据嘉兴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平湖校区)的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录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实行考核,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岗位和名额

    岗位类别

    招录

    岗位

    招录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年龄

    性别

    备注

    D岗

    勤杂工

    1

    /

    /

    55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建筑、泥木、油漆工作经历优先。

    三、招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

      (二)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无不良纪录(需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纪录证明)

    四、待遇

      (一)根据所聘用编外用工岗位、编外工作人员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及从事工作的数量、难易程度、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目前岗位209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另有年终考核奖22000元/年、伙食补助3600元/年等。学校将于近期进行新一轮岗位聘任,岗位聘任后将根据学校规定相关待遇有所调整。 

      (二)依法为编外工作人员按城镇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休假按照学校休假时间统一安排

       五、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1614日起至202161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嘉兴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平湖校区)编外工作人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1245314457@qq.com ,邮件主题中务必注明“岗位名称+姓名”字样。联系电话:8556466115868384263,联系人:老师。

      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

      (二)材料审核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材料审核;

    2符合岗位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

    面试(100分):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度、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体检

      面试结束后,拟聘用人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企业招录用工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派遣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派遣到嘉兴学院平湖校区后勤工作。

    (六)其他

      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嘉兴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附件:嘉兴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平湖校区)编外工作人员招录报名表

                附件:嘉兴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平湖校区)编外工作人员招录报名表.doc

      

    嘉兴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202169

     

    附件:

              嘉兴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平湖校区)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岗位


    照片粘贴处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籍地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


    电话

    宅:           手机:

    家庭地址


    毕业院校


    学历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现工作单位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主要简历

    年  月至  年  月

    在何单位学习与工作

    任何职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注: 1.本表须认真、如实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相应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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